箴言
行善睦邻・坚守正道
經文
箴言3:27
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辞,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。
箴言3:31-32
不可嫉妒强暴的人,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。因为,乖僻人为耶和华所憎恶;正直人为祂所亲密。

《每日读经释义》分段大纲:
① 不推辞当行的善,不对邻舍说虚话 (27-28)
② 不加害安居邻舍,不挑动无故争执 (29-30)
③ 不羡慕强暴的人,不选择恃强凌弱 (31-35)
箴言3:27
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辞,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。
⇨ 即使我们有行善,但有否经文以下所形容的态度?
(1) 行善的条件—能力所及:「有行善的力量」
(2) 行善的源由—有理由的:「不可推辞」、「当」→即无法可推却,有能力便是理由。反之,若不行善却显出其不合理。
(3) 行善的时间—随即施行:「就」→立刻,不可拖延,立即去做。
(4) 行善的对象—当得的人:「向那应得的人」→他们是应得的,我们不做才是不应该;就算我们施行,也不应是高高在上,因他们是应得的。
箴言3:31-32
不可嫉妒强暴的人,也不可选择他所行的路。因为,乖僻人为耶和华所憎恶;正直人为祂所亲密。
* 不可嫉妒:指出当时强暴人好好,令人心生羡慕而妒忌。
* 不可选择:不只不应嫉妒,更要进一步,不可选择跟从。
* 终极因由:他们是神所厌恶,正直才是神所喜悦和亲密。
个人默想:
1. 智慧反映出在爱心的行动上,我有没有及时乐意行善呢?
2. 到底我手上有多少行善的力量呢?真的没有?抑或不愿拿出来呢?
3. 我会否看着恶人顺境时而心怀不平?从嫉妒至被吸引与他们为伴同行?
4. 我能否爱主所爱?恶主所恶?恨主所恨呢?要追求成为一位正直的人?
个人反省:
1. 今天我身旁有哪些「应得的人」是要我即时向他们行善呢?
2. 今天我又有否哪些「恶人」是不需羡慕而妒忌,又或受他们所影响而跟从呢?
3. 正直的人又应有甚么的行为表现?我们要努力追求活出,成为主所喜悦的人!
今日经文:
「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,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,扶助软弱的人,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,说:『施比受更为有福。』」(徒20: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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