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赛亚书13-66章
神仆之歌 (二):被称为义
經文
以赛亚书50:1下
…你们被卖,是因你们的罪孽;你们的母亲被休,是因你们的过犯。
以赛亚书50:4
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,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。主每早晨提醒,提醒我的耳朵,使我能听,像受教者一样。
以赛亚书50:9上
主耶和华要帮助我;谁能定我有罪呢?
以赛亚书50:10-11
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、听从他仆人之话的?这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。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凡你们点火,用火把围绕自己的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,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。这是我手所定的: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。

《每日读经释义》列出本章经文的文学结构:
A 犹大:犯罪被掳 (1-3)
B 神仆:忠心受苦 (4-6)
B’ 神仆:被称为义 (7-9)
A’ 犹大:悖逆受罚 (10-11)
个人默想:
「…你们被卖,是因你们的罪孽;你们的母亲被休,是因你们的过犯。」(赛50:1下)
* 人遭祸患时,不要先追问神,乃要自我反省,会否因自己的罪所导致?
「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,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。主每早晨提醒,提醒我的耳朵,使我能听,像受教者一样。」(赛50:4)
* 愿意成为受教者,才可以成为教导者。
* 言语适当的用途是用来扶助需要的人。
「主耶和华要帮助我;谁能定我有罪呢?」(赛50:9上)
* 神称他为义,无人可以定他为罪。相反,侮辱他的恶人,必遭神的审判。
「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、听从他仆人之话的?这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。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凡你们点火,用火把围绕自己的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,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。这是我手所定的: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。」(赛50:10-11)
* 《释义》指出:「先知呼吁犹大要听从神仆的话,离开黑暗,进入光明,不要倚靠自己,以为看见『火光』,就不听从他的话。这批愚顽之辈既沉溺在木像和火中,神就让他们被吞噬,被火消灭。」
个人反省:
1. 当我遭受艰难时,我会质问神,抑或自我反省呢?
2. 我愿否成为一位受教者?受教者应有怎样的态度?
3. 我所说的话语,能否更多地扶助那些疲乏、有需要的人呢?
4. 我是靠神而得称为义,抑或自以为义呢?两者有何分别呢?
今日经文:
「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。谁能定他们的罪呢?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,而且从死里复活…也替我们祈求。」(罗8:33-3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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