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9日
唐保罗博士
爱就成全了律法
經文
路加福音14:3-4
耶稣对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说: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?他们却不言语。耶稣就治好那人,叫他走了。

当耶稣问了安息日能否治病这问题后,律法师和法利赛人都沉默了。奇怪,为何他们不理直气壮地依据律法回答说,不可以在安息日治病呢?
或许是因为,在圣经中从未禁止人这样治病,这禁令的来源只是拉比对圣经的解释,公开坚持这种解释可能会被指责为对人类的痛苦漠不关心。
看来,耶稣是刻意在安息日治病的,因为,第一,那病本来完全可以等到次日再医治。第二,当时耶稣是去法利赛人的首领家吃饭,表明彼此间关系不错;耶稣又何必为这「小事」而撕破脸呢,等等医治又有何妨?
我们可以因着爱人、关顾他人的需要,而敢于故意违背一些教会的「成规」或「律法」,或所谓的「圣洁传统」吗?我们敢于不顾他人的脸面,而坚持作合宜的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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