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8日
唐保罗博士
基督的道路:出死入生
經文
马太福音16:25
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作灵魂;下同)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我们知道,基督信仰是一条十字架的道路。因此,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:那些一心想要永生的人(要救自己生命),反而会得不到永生;那些一心为了得救而热切的承认、宣告耶稣是主的人,反而可能会被耶稣称为「作恶的人」,被主拒绝。(参太7:21-23)
相反,那些不在意永生,愿意为基督的缘故而舍弃生命的人,反而会得着永生。就像耶稣基督,不仅愿意放弃与神同等的生命、道成肉身,甚至愿意背负世人的罪过,成为罪身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因此,神将祂升为至高。(参腓2:5-11;约1:29)摩西也曾愿意为以色列民做金牛犊的罪过向神祈求,甚至说,「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…不然,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。」(出32:32)同样地,保罗也曾在《罗马书》中说,「为我弟兄,我骨肉之亲,就是自己被咒诅,与基督分离,我也愿意。」(罗9:3)
这些人因着对他人的爱,而情愿自己放弃永生,甚至被咒诅也乐意;这是何等的胸襟,又是何等的大爱呢!这种效发基督舍身的爱,就好比为基督丧掉生命,主应许这样的人必要得着生命。
基督信仰本是一条十字架的道路,你为自己谋求什么呢?上帝对耶利米说,不要「为自己图谋大事」(耶45:5);保罗也勉励大家不要为自己活。(参罗14:7;林后5:15)你的信仰是为得永生而谨守律法,还是因着爱神、爱人的缘故,敢于不计较得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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