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3日
唐保罗博士
身份在先,行为在后
經文
以弗所书4:1
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:既然蒙召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。

虽然我们坚信「唯独恩典」这神学重点(意思是:得救是恩典,成圣也是恩典,在基督信仰内,一切都是恩典。),但在生活中,我们却常常以行事为人来证明、或表明自己的信徒身份。保罗在这里却反过来论述,认为蒙召的恩典在先,行为在后。
这两类思维有何不同呢?以行为来证明身份,带有功利主义色彩。它背后的思维方式是自我中心与专靠自己的心态。这样的人会认为,能否成为神的儿女,在乎自己的认罪悔改与个人努力。他们往往骄傲自义,轻看那些不如自己或不信靠基督的人;他们认为自己在神在人面前都有所作为,并以此为凭借。这样的人若是行得不好,则会变得自卑、羞于见人。他若悔改,自是美善,但却往往因为自尊,反而变得更加盲目,看不到自己的问题,而成为虚伪的法利赛人。
我们既因信称义,得以成为神的儿女,自然是身份在先,行为在后。这样的心态才是真真正正的尊主为大,明白神恩典的浩大。这样的人,凭借的是神的恩典,而非自己的成就,因而不论在神、在人面前都可以不卑不亢,从而活得坦然,对人友善。
上主儿女的身份是在乎恩典,而非我们能以功德换取的。你行事为人的动机是要证明什么,还是为回应上主的恩典呢?
本文版权属唐保罗所有,录音版权属FEBC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