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6日
唐保罗博士
「同心合意的求」是指祷告吗?
經文
马太福音18:19
我又告诉你们,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

我们的祷告常集中于为某些需要而祈求,渴望上帝成全。而这节经文似乎告诉我们,和别人一同祈求,上帝更乐意成全,以致大家在一起祷告时,更是将许多的需要同心合意地摆在上帝面前。
但若结合上下文,前面是谈论如何处理弟兄过犯之事。因此,这经文更可能是关乎如何一起面对他人的过犯;即是指若大家对某件事情取得一致意见,上帝也会支持这样的决定。因为,「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么事」,是指16节中的「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」;而「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」,则是指第18节的内容:「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」这里的「捆绑」与「释放」,其实是指什么事是「不合法」,什么事是「合法」。也即,面对弟兄的过犯,若大家在地上取得一致意见,认为该如何处理,上帝也会同意这样一致的决定。
面对犯错的弟兄,我们是否愿意放下成见、多方取证,以致可以在如何处理上取得一致意见,使上帝的旨意得以成全?你体会到上帝赋予我们的权利与责任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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