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2日
唐保罗博士
耶稣也是殉道者
經文
罗马书8:3
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。

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,常被解释为赎罪祭,也即按犹太人传统,人若犯罪,需要在上帝面前献祭以求上帝赦免;耶稣即是「神的羔羊,除去(或译:背负)世人罪孽的!」(约1:29)这赎罪祭也可以称为「挽回祭」(参罗3:25;约壹2:2),借着耶稣的流血,挽回我们与上帝的关系。
但跟随耶稣的门徒却并没有特别强调这点。面对最早的传教对象──犹太人,门徒只是强调耶稣是所期待的先知,被人弃绝而钉在十字架上。(参路24:19-21;徒2:22-33,3:13)耶稣看自己的死则是如先知一样,也即祂是为忠于上帝之道而坦然赴死。(参路13:32-33)
耶稣之死的确可以被看作是赎罪祭,却也同样可以被视为殉道──勇敢地为上帝之道而献身。你愿意效法基督,敢于为持守真理而献身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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