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2日
唐保罗博士
憎恶他人可以吗?
經文
诗篇119:158
我看见奸恶的人就甚憎恶,因为他们不遵守你的话。

诗人憎恶那些不遵守神话语的人。但在现实处境下,有时很难单单以行为或外表来判断他人是否遵行神的旨意。我们常犯的错误,就是按自己对神的理解,而厌恶那些没有按此而行的人,并定他们的罪。但事实是,这些人也有可能同样行在基督的道中,同样是上主的仆人。也难怪保罗反对我们彼此批判:「你是谁,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;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为主能使他站住。」(罗14:4)
那么,若我们「嫉恶如仇」,憎恶那些在我们眼中的「奸恶的人」,怎么办?或许此时,我们应以此节经文提醒自己,并反省:我们自己遵守了神的旨意没有?若问心无愧,那恭喜你,你不是那「不冷不热」、可能被主「吐出」的信徒(参启三16)。但若然心中有愧,则必须先自己悔改,而非憎恶他人了。
有圣灵同在的人,并非不会发怒或憎恶人,正如扫罗也曾被神的灵感动,大大发怒过。(撒上11:6)憎恶的情绪本身不是问题,但此情绪因何而起,则需要我们反省。
你觉得基督徒必须是「好好先生」吗?你曾发义怒、或憎恶过恶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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