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2日
唐保罗博士
罪是与神疏离
經文
创世记2:16-17
耶和华神吩咐他说: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,你可以随意吃,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

上帝吩咐亚当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但夏娃「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悦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来吃了,又给他丈夫,他丈夫也吃了。」(创3:6)
按圣经解释,这样,罪就因此进了世界,世人也因此成为了罪人,并带来了死亡(参罗5:12,19)。因此,「罪」的首要定义是违背了上帝的命令,从而与神疏离;而这与神疏离的状态即是处于罪中,世人因着与神的疏离,而成为了罪人。而离开了生命的源泉──上帝,结局自然就是死亡。
现在的问题是,我们常将上帝的命令等同于道德要求,因此,将「罪」简化成为「罪行」,也就是不道德的行为或状态,如说谎、骄傲、自私等。无可置疑,上帝的命令常与人类的道德标准相吻合,但却也有与之相悖之时,如要求约书亚杀灭迦南人,耶稣则要求门徒得听从自己胜过父母。
对保罗而言,罪是一种权势,因着人与神疏离,而处于「罪的权势」(林前15:56)或「黑暗的权势」(西1:13)之下,使得世人「在其中行事为人,随从今世的风俗,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,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。」(弗2:2)
「罪」并非等同具体的「罪行」,而是指因着与神的疏离,离开了生命之源,使人落入一种无知与缺乏能力之中,从而无法活出上帝起初创造自己的心意,活出公义与美善。
你认为罪是什么?你在真理与恩典之中,脱离了无知与无助,从而活出公义与美善了吗?
本文版权属唐保罗所有,录音版权属FEBC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