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7日
唐保罗博士
先饶恕别人才蒙神饶恕
經文
马太福音6:14-15
你们饶恕人的过犯,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;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,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。

圣经明明说,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」(约壹1:9)此外,圣经也强调,只要信耶稣、就蒙赦罪。(参徒26:18;罗4:11;加3:25)因此,我们都会认为,只要我们认罪、信耶稣,神就必赦免我们一切的过犯,毕竟凡事都是恩典。
但这里的经文却明明说,我们若要被神饶恕,前提并非是信耶稣、或认罪,而是必须先饶恕别人。而主祷文里也教我们祈求神「免我们的债,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。」(太6:12)可是,这些教导因带有行为称义的味道,而常被我们忽视。
真正的认罪,当然离不开改正错误;而真正的信耶稣,也必然要以祂为主,听从祂的吩咐。因此,无论认罪与信耶稣而达致的被上帝赦免,都离不开行为的归正。如此看来,在我们宣扬「因信称义」的同时,也必须明白我们的信,是会自然地带来行为上的改变与更新。
你会忽视圣经中与你的神学思想不一致的经文吗?你有谁是你不肯饶恕的呢?凡事都是恩典,固然不错;但若你仍旧不肯饶恕别人,是否证明了其实你还没有真实经历上主的赦免呢?愿主帮助我们!
本文版权属唐保罗所有,录音版权属FEBC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