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8日
唐保罗博士
被拣选是责任而非特权
經文
诗篇135:4
耶和华拣选雅各归自己,拣选以色列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
神拣选以色列民作为自己的子民,新普及译本译为:拣选以色列作为自己的特别财宝。(For the Lord has chosen Israel for his own special treasure.)这里强调以色列民的独特性,但并没有否认其他民族在主里的地位。
诗篇作者提到以色列人的独特性,是强调以色列人要去赞美上帝,而非为排斥其他民族。正如阿摩司也强调以色列民的被拣选性,但却侧重其在上主面前的责任,而非一种优越感。(参摩3:1-2:「以色列人哪,你们全家是我从埃及地领上来的,当听耶和华攻击你们的话。在地上万族中,我只认识你们;因此,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。」)
反观现今的信徒,作为神的选民,你是以此为荣,有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,以至于排斥小看非信徒;还是以此为更大的责任,及对上主的问责性(accountability)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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