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5日
越接近上帝,越要规矩
經文
利未记二十一10-15
10“在所有祭司中,大祭司的位阶是最高的。膏油已经倒在他的头上,他又受了圣职,穿上了祭司的衣服。他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破衣服。
11他不可接近死尸玷污自己;即使是为了父母,他也不可使自己在礼仪上不洁净。
12他不可离开圣所去料理死人的事,以致玷污了他上帝的圣所,因为他上帝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。我是上主。
13大祭司只可娶处女为妻,
14不可娶寡妇、离过婚的女人或被玷污的妓女,只可娶他宗族中的处女,
15这样才不会在自己的宗族中羞辱自己的子孙;因为我是使他成为圣洁的上主。”

面向上帝
可能有人认为信仰群体的负责人是特权阶级:教会领袖的子弟可以不准时上主日学,团契职员可以随便借用团契物资,甚至有教会的长执不参与崇拜。
圣经又怎么说呢?利未记中并没有提及大祭司的特权,反而强调大祭司要守的规矩,比其他的祭司更严格:别的祭司可以在骨肉之亲过世时接触死人,但大祭司却是连父母过世也不可以接近;祭司尚可以娶祭司遗下的寡妇为妻,但大祭司只可娶处女为妻。
你想过没有,越是接近上帝的人,不但没有特权,还越要守规矩?如果你是教会的领袖,你是要求自己的孩子比其他人更守规矩,还是不能接受导师说你子女不听话的投诉?如果你是团契职员或组长,你是否比其他人更忠心为团友祷告?
如果你是领袖,能比其他人更守规矩,那么相信你的子女、朋友、弟兄姊妹对你都会心悦诚服;相反如果你只顾享受特权,就不要怪没有人愿意接受你的领导了。
默想
利二十一12
“他不可离开圣所去料理死人的事,以致玷污了他上帝的圣所,因为他上帝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。我是上主。”
“他不可离开圣所去料理死人的事,以致玷污了他上帝的圣所,因为他上帝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。我是上主。”
心灵的镜子
我作领袖时,是享受特权,还是更守规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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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圣经‧新普及译本》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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