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所结合的?
經文
马可福音十1-12
1耶稣离开迦百农,下到犹太地区和约旦河以东。又有人群聚集在他周围,他就像往常一样教导他们。
2有些法利赛人也来了,他们想要抓住耶稣的话柄,就问他:“男人可以休妻吗?”
3耶稣反问他们:“关于休妻,摩西在律法上是怎么说的?”
4他们回答:“摩西允许人休妻。他说男人只要给妻子写休书,就可以打发她走。”
5耶稣却说:“那是因为你们心硬,摩西不得已才给你们这样的指示。
6但起初创造的时候,‘上帝造了男人,也造了女人’,
7‘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结合,
8二人成为一体。’既然他们不再是两个人,而是合为一体了,
9那么上帝所结合的,谁都不可以分开。”
10后来耶稣单独跟门徒在屋里时,门徒又提起这事。
11耶稣告诉他们:“任何人休妻另娶,就是犯通奸罪,辜负了妻子;
12如果妻子离弃丈夫再嫁,也是犯通奸罪。”

面向人群
耶稣说:“上帝所结合的,谁都不可以分开。”那么怎样才算是‘上帝所结合的’?
离婚一事,在二十多年前的中国社会,对非信徒来说,都还是万不得已的选择;今天,才不过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,竟连基督徒都“不甘落后”,纷纷往圣经里找“根据”,企图将离婚的决定合理化。
当然,有些夫妻之间的离异可能牵涉某些特别因素、法律保护、性命安危等复杂情况或背景,这些便不在谈论之列。
不论新约旧约,离婚都不是上帝所喜悦的。理由很简单:因为夫妻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,是不能切割的一体、是切割之后永远不能痊愈的一体。夫妻的一体,乃是因着性的关系;因着性关系,夫妻二人发生灵与体的永恒结合;因着性关系,上帝可以创造出另一个新生命。也正因如此,婚前性纯洁与婚后性贞洁是那么的重要!
然而,即使一方犯了通奸罪,主耶稣的心意仍然是要你我认罪,并且与上帝和好,与人和好。“若非妻子不忠”这话并不是规定“离婚乃惟一的解决办法”。若在某种特殊情况之下非离婚不可,那是上帝所“允许”,却不是上帝所“规定”,更不是上帝所“喜悦”!
我们无意标榜“天作之合”这类中国传统婚嫁观念,不过仔细推敲,这四个字于信徒的婚姻,实在别有一番意义!
默想
“‘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结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’既然他们不再是两个人,而是合为一体了,那么上帝所结合的,谁都不可以分开。”
心灵的镜子
你是否一吵架,就以“离婚”来要胁配偶,或常常以拒绝房事来惩罚对方?
本文版权属汉语圣经协会所有,承蒙允准刊载。
《圣经‧新普及译本》简介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