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的儿女
經文
俄巴底亚书10-16
10“因着你对近亲以色列的暴行,你必定要受羞辱,永远被消灭。
11他们被侵略时,你袖手旁观,不肯相助。外族的侵略者掠夺他们的财物,抽签瓜分耶路撒冷时,你竟像以色列的敌人一样。
12他们把你的亲属掳到远方去时,你不该幸灾乐祸;犹大人遭受那厄运时,你不该欢喜快乐;在那可怕的灾难来临时,你不该口吐狂言。
13他们遭遇这么大的灾劫时,你不该抢掠以色列的土地;他们遭遇这么大的灾劫时,你不该对他们被毁而幸灾乐祸;他们遭遇这么大的灾劫时,你不该夺取他们的财物。
14你不该站在十字路口上,杀害那些试图逃脱的人。你们不该抓住幸存的人,在他们遭难时把他们交出来。
15我─上主审判的日子近了,我要审判所有不敬虔的国家!你怎样对待以色列,也要受到怎样的对待。你所有恶行的报应,都要归到你自己的头上。
16你怎样在我的圣山上吞没我的子民,你和你周围的国家也要怎样吞下我对你们倾倒的惩罚。不错,你们所有国家都要喝它,并要踉跄而行,消失在历史之中。”
面向自我
在这段经文中,先知俄巴底亚向以东宣告审判的信息。以东和以色列分别是以扫和雅各两兄弟的后裔,以东就在以色列的东边。这样的邻国原可发挥唇齿相依的手足情谊,可是先知却指出,当以色列被毁灭时,以东不但未施援手,反而落井下石。先知以八个“不该”来描述以东的恶行:袖手旁观(10-11节)、幸灾乐祸(12节)、落井下石(12节)、趁火打劫(13节)、漠视道义(14节)。
对于国与国之间的罪行,我们可能感受不大,但作者如此个人化的描述,却使人不得不对这些上帝所痛斥的恶行,作出个人深切的反省。
自己不喜欢、讨厌的人遭难,多数人会袖手旁观、幸灾乐祸,甚至因抒解了心头积忿而暗自痛快;在这种情况下要特别留心,避免堕入对他人落井下石的陷阱。当别人处在势孤力弱的景况中,我们会不会看准机会,从这些人身上图得额外利益,甚至还为自己的“聪明”沾沾自喜?
这八个“不该”就是要告诉我们,对待受逼迫或处于劣势的人,不论这人有多么可憎,我们都不能趁机取利、幸灾乐祸;秉持合宜的态度才是属上帝的光明儿女。
默想
“因着你对近亲以色列的暴行,你必定要受羞辱,永远被消灭。”
心灵的镜子
我心中的愤恨,可有正面跟对方处理,而非借助别人或其他势力来解决?我要得到的好处,可是靠自己的实力来争取,还是借着剥削别人而得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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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圣经‧新普及译本》简介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