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要得释放吗?
經文
路加福音十四25-35
25一大群人跟着耶稣。他转过身来对他们说:
26“如果你们要作我的门徒,相对来说,你们就要恨其他人─你们的父母、妻儿、兄弟姊妹,甚至自己的生命。不然,你们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27你们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28不过,你们要先计算好代价才行动。有谁在开始盖一座楼房前,不先计算一下费用,看看是否有足够的金钱完工呢?
29不然,可能你只打了地基,钱就用光了,那时所有人都要嘲笑你,
30说:‘这人开了工,却没钱完工!’
31或者哪个国王要出去同别国打仗,不先和谋士坐下来算算,自己的一万兵力是否能击败正在逼近的两万士兵呢?
32要是不能,就当趁敌人还远的时候,派代表前去商议求和的条款。
33同样,你们要是不能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34盐很适合用来调味,可是一旦它失去味道,怎么能让它再咸呢?
35没有味道的盐,既不利于土壤,也不适合加在粪肥里,只好丢掉。有耳可听的,都应该聆听并领悟。”

面向人群
许多时候,我们为主大发热心,以为越多花时间在教会事奉上,就是越爱主,结果往往弄巧成拙,使得配偶和孩子更加远离上帝。其实,真正蒙上帝悦纳的事奉,是从家庭的祭坛开始。
读路加福音第十四章有关“作门徒的代价”这一段,我们会有一种错觉:放下家庭,舍弃一切,跟着耶稣走!我们要想想,为甚么定要去教会,定要往外跑,才算是事奉?难道耶稣在我家没有立足之地吗?若我们没有用心照顾家人,嘴里却说爱耶稣,这爱是真的吗?同样,我们若不爱耶稣,却一个劲儿地爱自己的骨肉,这份爱能够恒久吗?
基本问题是,这爱是来自血气?还是来自十架?
举凡人间之爱,多属自然的、属血气的,而其中又以母爱最属血气!有一位姊妹说:“我敢说,如今除了亲情之外,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掌控我;亲情是自然发生的,真的没有办法。”
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!但主耶稣却要我们坐下来计算计算。把那自然的、属血气的私有之爱钉死在十字架上,以基督之爱来爱人,这才是我们作他门徒的代价。
默想
“如果你们要作我的门徒,相对来说,你们就要恨其他人─你们的父母、妻儿、兄弟姊妹,甚至自己的生命。不然,你们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
心灵的镜子
我是否曾因“爱”,而感到心灵被捆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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