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记廿二至廿四章
重点: 定各项法则;三个节期;以色列人与神立约。
钥节: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,总要牵回来交给他。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,不可走开,务要和驴主一同擡开重驮。(廿三4-5)
內容:
神宣告十诫后,也颁布典章,就是生活的准则,好叫祂的百姓活在祂的心意里,成为祂圣洁国度的子民。
在神的律法典章里,我们记得的是「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」,以为这就是旧约,只有在新约才有以德报冤、爱仇敌的教训。其实在律法里,神也有这教导,说:「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,总要牵回来交给他。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,不可走开,务要和驴主一同擡开重驮。」
人的牛或驴失迷了路,与我何干?尤其是这牛或驴是我的仇敌、得罪我的人的牲畜,何须注意,还有「天有眼」之凉意。但神却不容许祂的百姓这样,他总要把那迷了路的牛或驴牵回给他的仇人。
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,不可走开,务要和驴主一同擡开重驮。这样的结果会是怎样?「因为你这样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」(罗十二20)你们的冤恨就能解开,彼此和好、不再怀恨。和睦同居,是何等的美;无嫌隙的同心事奉,是何等的善!
默想: 「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」(罗十二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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