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八至十章
重点: 在圣灵里的生命和生活;神拣选的主权;以色列人与福音。
钥节: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。(八3)
內容:
神救我们脱离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不要着按律法的仪文;那是否因为律有甚么不好的地方?不是;乃是我们的肉体不好。
我们的肉体很软弱,对于神的律法是有所不能行的;信主前固然不能行,信主后也是不能。我们心灵虽然愿意,但肉体是软弱的,无法达至神律法的要求。按着我里面的意思,我是喜欢神的律法;但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真的,「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;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」既然如此,我们若仍想守诫命、行律法,就是以自己为义,仍以肉体夸口,不以神为义。
神知道我们肉体的不是和软弱,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拯救我们,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们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;从今以后,我们不要再随从肉体以行律法,只随从圣灵而活。
内住的圣灵时刻引导我们,感动我们,只要我们不消灭圣灵的声音,体贴圣灵,我们就活在神的心意里,满有生命和平安。
默想: 旧约的律法是神叫我们守的吗?我们能守吗?那怎么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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