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二十一章1-8
1耶和华对摩西说: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: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
2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、儿女、弟兄,
3和未曾出嫁、作处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
4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
5不可使头光秃;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,也不可用刀划身。
6要归神为圣,不可亵渎神的名;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7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。
8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─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─是圣的。
开始谈对祭司的要求,先谈其婚丧规例。
- v.1.2「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除非…」碰触尸首规定为不洁净。为何要祭司不去触碰一般人的尸首呢?祭司自己的家人死了,怎么办?神这样定规,究竟是要祭司注意什么原则?信徒要为神的缘故,不沾染世俗污秽啊!
- v.7「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」为何对祭司的婚姻对象设下条件?神如何解释原因呢?当一个人「是归神为圣」时,他合适按照自己喜恶利害去拣选婚姻、挑选工作类型吗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