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六12-17 我们是基督的肢体
12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那一件,我总不受他的辖制。
13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;主也是为身子。
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。
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么?断乎不可!
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他成为一体么?因为主说﹕二人要成为一体。
17但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。
- v12行事为人有那两样原则?我所行的都于人、于己有益吗?我完全自由吗?我受某个人、事、物或不好的习惯辖制吗?
A: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凡事都可行,但无论那一件,总不受他的辖制。 - 食物是为了什么?肚腹是为了什么?身体不是为了什么目的?是为了谁?主也为了谁?神叫主复活,与我们的身体有什么关系?
A:食物是为了填饱肚腹,肚腹是为了消化食物,使身体有力量。身体不是为了淫乱,是为了荣耀基督。主基督也为了我们的身体钉十架。父神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,将来也要用自己的能力,叫信徒的身体复活,参林前十五42-49。 - 信徒的身体是谁的肢体?基督的肢体可以作娼妓的肢体吗?与娼妓联合,有什么严重的后果?信徒应当与谁联合?我与基督联合,恨恶淫乱吗?
A:信徒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。基督的肢体绝对不可作娼妓的肢体。与娼妓联合便是与娼妓成为一体。信徒应当与主基督联合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