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十六章24-28 背十字架来跟从主
24于是耶稣对门徒说: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
25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作灵魂;下同)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26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?
27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同着众使者降临;那时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
28我实在告诉你们,站在这里的,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。
- 跟从主耶稣,有什么条件?我愿舍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吗?
A:若有人跟从主耶稣,就当舍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耶稣。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主耶稣给的生命;凡为主耶稣丧掉自己生命的,必得着主耶稣的生命。
注:钉十字架是痛苦、羞辱,耶稣钉十字架不是为自己的罪,而是我们的罪;所以,十字架是他人的罪恶所带来的痛苦、羞辱。 - v28提出什么挑战?我追求金钱、名誉、地位,不惜妥协,放弃信仰吗?
A: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 - 耶稣要怎样降临?我盼望主耶稣再来吗?我的生活言行能蒙主悦纳吗?
A:主耶稣要在天父的荣耀里,同着神的众使者降临;那时,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