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十四章21-24 爱主与遵命
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
22犹大(不是加略人犹大)问耶稣说:主阿,为甚么要向我们显现,不向世人显现呢?
23耶稣回答说: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与他同住。
24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。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。
- v21a爱耶稣的人必如何?我爱主,放下自己的意思,遵行主的命令吗?
A:有了耶稣的命令,又遵守耶稣命令的,就是爱耶稣的。爱耶稣,不在于口说、一些表现,而是放下自己的意思,切实遵行耶稣的命令。 - v21b爱耶稣的人必得到什么?我顺服主耶稣,经历主耶稣的爱吗?
A:爱耶稣的人,必蒙父神爱他;主耶稣也要爱他,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。借着顺从主耶稣的命令,我们得到父神和主耶稣的爱。 - v22-24耶稣怎样回答?我常常遵行主的话,有主同住吗?
A:爱耶稣的人必定遵守耶稣的话,父神也必爱他。门徒听见耶稣所讲的道,不是耶稣的,是差耶稣之父神的道。遵行耶稣的话,就是遵行父神的话。父神和耶稣要到他里去,与他同住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