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二十一章16-24
16耶和华对摩西说:
17你告诉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。
18因为凡有残疾的,无论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体有余的、
19折脚折手的、
20驼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,或是损坏肾子的,都不可近前来。
21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,将火祭献给耶和华。他有残疾,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。
22神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,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
23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;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。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
24于是,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。
- v.21「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」祭司有血统限制,因为进到神面前服事本是神所拣选!祭司职分也有身体限制,作这限制是预表什么属灵原则?你摆上的奉献是带残缺、次好的吗?还是你甘心将完全的、最好的献给主?
- v.23「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」故意带着残缺瑕疵前到神面前事奉,为何算是「亵渎」呢?那又该怎样才叫祭司家族的服事蒙神悦纳?一个人若仅肯把带残缺的、次好的摆上事奉神,这有讨神喜悦吗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