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七章1-4 不可绊倒人
1耶稣又对门徒说: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;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。
2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,丢在海里,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。
3你们要谨慎!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就劝戒他;他若懊悔,就饶恕他。
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转,说:我懊悔了,你总要饶恕他。
- v1-2什么样的人有祸了?我留心自己的心思和言行,远离恶事吗?
A:绊倒人的事是无法避免的,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。他这样邪恶、蓄意陷害人,使信徒犯罪失败,还不如不活在世界上。
注:「绊倒」:设下网罗、陷阱,陷害人。 - v3怎样处理犯罪、得罪自己的人?我求主赐智慧,劝告犯罪的人吗?
A:若有弟兄犯罪,得罪了你,你就要劝告他,离开罪恶。他若后悔,就饶恕他。 - v4应该怎样饶恕?我求主赐力量饶恕吗?
A:若弟兄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转,后悔认错,总要饶恕他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