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二十四章10-16
10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,他父亲是埃及人,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。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。
11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,并且咒诅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。(他母亲名叫示罗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。)
12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,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。
13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14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。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;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。
15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:凡咒诅神的,必担当他的罪。
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,必被治死;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,必被治死。
- v.15「凡咒诅 神的,必担当他的罪。那亵渎耶和华名的,必被治死」神吩咐要治死,这人作的在神看来是要人命的罪孽啊!人竟会出言咒诅神、亵渎神,这是怎样的心态呢?这人是无知误犯,还是蓄意抵触呢?你谨慎自己不落在悖逆神、诋毁神的可怕光景吗?
- v.16「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」为何要由全部的人拿石头打?这对当时以色列人有何提醒及警戒?当你知道神做了一样明显的审判时,心中更敬畏神吗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