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书一章8-11 律法的设立
8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
9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,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诚和犯罪的,不圣洁和恋世俗的,弑父母和杀人的,
10行淫和亲男色的,抢人口和说谎话的,并起假誓的,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。
11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。
- v8律法本质如何?人应如何?我顺从圣灵遵行律法,或用律法定人的罪?
A:律法的本质是好的,没有任何邪恶。人应当用得合宜,例如:顺从圣灵,行出律法的义,不用律法定别人的罪。 - v9-10律法为什么样的人设立?我靠神遵行律法,离开罪恶、诱惑吗?
A: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;而是为无法无天的,经常不服从律法的,不敬虔的,经常犯罪的,污秽不圣洁的,贪恋世俗享受的,杀父母的,杀人的,淫乱的,同性恋,拐骗卖人口的,经常说谎的,起假誓的,其他敌挡真理的人设立的。 - v11保罗为何这样说?我靠着神的大能,脱离一切罪恶吗?
A:保罗照着可称颂之父神所交托荣耀的福音说的。他明白福音使人脱离罪恶,顺从神,活出神的荣耀;律法为犯罪的人设立,显明罪,叫人悔改信福音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