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行传廿五章6-12 上诉该撒
6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,就下该撒利亚去;第二天坐堂,吩咐将保罗提上来。
7保罗来了,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,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证实的。
8保罗分诉说:无论犹太人的律法,或是圣殿,或是该撒,我都没有干犯。
9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,就问保罗说: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么?
10保罗说:我站在该撒的堂前,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。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甚么不义的事,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
11我若行了不义的事,犯了甚么该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辞。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,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。我要上告于该撒。
12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,就说:你既上告于该撒,可以往该撒那里去。
- v6-8保罗怎样被告?怎样抗辩?我勇敢面对控告,陈述事实吗?
A:犹太人周围站着,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保罗,但都不能证实。保罗申辩说,无论犹太人的律法、圣殿或是该撒皇帝,他都没有干犯、得罪。 - v9非斯都怎样提议?我讨神喜欢,或讨人喜欢,落入陷阱?
A:非斯都要讨犹太人喜欢,就提议在耶路撒冷由他审判。他不知道犹太人要在途中埋伏杀保罗。箴29:5说:谄媚邻舍的,就是设网罗绊他的脚。 - v10-12保罗有什么坚持?我坚持真理,坚持顺从圣灵吗?
A:保罗坚持在罗马法庭受审。他若有不义该死的罪,死也不辞。既然指控不实,就无人能把他交给犹太人,他上诉该撒。主已应许他在罗马作见证,徒23:11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