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二十一章9-15
9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,就辱没了父亲,必用火将他焚烧。
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、头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圣职,穿了圣衣的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
11不可挨近死尸,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。
12不可出圣所,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,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。
13他要娶处女为妻。
14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
15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,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
这段则把大祭司居丧及婚娶作规定。
- v.10.12「头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圣职,穿了圣衣的…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」大祭司若遇上家人甚至父母过世,相对于其他人这样作那样作,他有哪些限制呢?为何神要提醒大祭司「冠冕在他头上」?你愿意为了事奉圣洁的神之缘故,甘心受限制吗?你把自己算作是「冠冕」在头上的君尊祭司吗?
- v.14「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」他不应该娶谁?应该按何条件选择婚姻呢?为何大祭司的婚姻有条件呢?v.15「我是叫他成圣」神再度提醒大祭司是被神分别、归神使用的人;你曾被神提醒自己是归神成圣的人吗?因此你在生涯关键事上按神的心意去选择吗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