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可福音十二 1-12
1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: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,周围圈上篱笆,挖了一个压酒池,盖了一座楼,租给园户,就往外国去了。
2到了时候,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,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。
3园户拿住他,打了他,叫他空手回去。
4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。他们打伤他的头,并且凌辱他。
5又打发一个仆人去,他们就杀了他。后又打发好些仆人去,有被他们打的,有被他们杀的。
6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,末后又打发他去,意思说: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。
7不料,那些园户彼此说:这是承受产业的。来罢,我们杀他,产业就归我们了!
8于是拿住他,杀了他,把他丢在园外。
9这样,葡萄园的主人要怎么办呢?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,将葡萄园转给别人。
10经上写着说:匠人所弃的石头,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。
11这是主所作的,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。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?
12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,就想要捉拿他,只是惧怕百姓,于是离开他走了。
- 园户所有的是谁给的?园户有什么责任?他们错在那里?时间、才干、身体…都是神给我托管的,我用这些为主作见证吗?主耶稣再来时,我可以坦然无惧交帐吗?
- 园主一次又一次给园户机会,为什么?神对我是否也常是如此?由此,你认识祂是怎样的神?园户继续行恶,不肯悔改,有什么结果?这给我什么警惕?
- 祭司长和文士听出来比喻的意思,知道自己是凶恶的园户,他们想要作什么?有什么顾忌?我经常知错能改吗?还是碍于情面、利害,继续错下去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