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八章23-30 付代价跟从主
23他听见这话,就甚忧愁,因为他很富足。
24耶稣看见他,就说: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!
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!
26听见的人说:这样,谁能得救呢?
27耶稣说: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却能。
28彼得说:看哪,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。
29耶稣说: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儿女,
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来世不得永生的。
- v23-24那人为何忧愁?耶稣说什么?我看重钱财或天上的赏赐?
A:那人很富足,放不下自己丰富的财产。耶稣指出有钱财的人要进神的国,得到永恒的赏赐,非常困难;比骆驼穿过针的眼缝还难,因他们太看重钱财。 - v26-27听者说什么?耶稣怎样答?我为未信亲友祈求,相信神能改变人吗?
A:听见的人认为太难,大概没有人愿意为进神的国,付出那么大的代价。耶稣 指出,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却能。神能改变人,付代价进神的国。
注:v26「得救」不是灵魂得救,而是得胜:倚靠神胜过钱财,为永恒放下今生。 - v29-30彼得怎样跟从 ?结果如何?我愿付代价,跟从主耶稣吗?
A:彼得已撇下所有的跟从耶稣。耶稣指出,凡是为神的国撇下房屋、妻子、弟兄、父母和儿女,在今生必得许多倍,在来世,必得永生—永恒的赏赐。
注:「百倍」应译为「许多倍」,指有许多信徒心灵相通,感情美好,如同家人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