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二章49-53 十字架与真理
49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,倘若已经着起来,不也是我所愿意的么?
50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,我是何等的迫切呢?
51你们以为我来,是叫地上太平么?我告诉你们,不是,乃是叫人分争。
52从今以后,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: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,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;
53父亲和儿子相争,儿子和父亲相争;母亲和女儿相争,女儿和母亲相争;婆婆和媳妇相争,媳妇和婆婆相争。
- v49耶稣来要作什么事?我愿效法主耶稣,走十字架的路吗?
A:耶稣来,要钉十字架,完成救恩,好像把火丢在地上,必定产生如火般的争执;若是因为十字架,产生争执,也是主耶稣所愿意的。
注:耶稣钉十架,不是自己的罪,而是承担别人的罪。十字架的路,也不是因为自己的罪或错误,而是效法主耶稣,承担别人错误或罪恶的结果。 - v50耶稣有什么使命?怎样面对?我清楚神的带领,乐意顺从神吗?
A:耶稣有当受的洗,就是钉十字架,承担世人的罪,死后三天复活,这是父神给他的使命。因为爱父神,他的心何等迫切,要完成救恩。 - v51-53怎样误解耶稣?事实将如何?我为真理争,不为自己利害争吗?
A:人们以为耶稣来,是基督的国度来到,带来地上的太平。但耶稣要钉十架,必定产生纷争;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,父子相争,母女相争,婆媳相争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