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一章33-36 良心的光明
33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,或是斗底下,总是放在灯台上,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。
34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
35所以,你要省察,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。
36若是你全身光明,毫无黑暗,就必全然光明,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。
- v33灯应当放在哪里?我按物品、工具的功能,合适使用?
A:人点油灯,不会放在地下室;也不会用斗罩住;也是放在灯台上,使进屋子里的人,有亮光,看得清楚。 - v34眼睛应当如何?我保护、保养眼睛,能为主使用,或任意损坏?
A:眼睛是身体的灯;眼睛若看得清楚,身体就活在光明世界里;眼睛若昏花,看不清楚,全身就活在黑暗世界里,容易碰撞、摔跌。 - v35-36良心应当如何?我用神的话省察,除去一切污秽,良心清洁吗?
A:良心是神放在人内心的灯,应当常常省察,除去一切肮脏、污秽,否则不知对错,行在黑暗里。眼睛应看得清楚,活在光明世界;内心更要光明,有清洁的良心,使思想言行都在光明中,如同灯光照亮。
注: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,鉴察人的心腹,箴20:27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