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四1-3
1耶和华对摩西说:
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上误犯了一件,
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,使百姓陷在罪里,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。
第四章及第五章前段提到献赎罪祭。先讲四类人出于无知犯罪而必须按律法献赎罪祭,这四类人是:受膏祭司、以色列全体会众、官长领袖、一般人民。赎罪祭祭牲的肉块,不是献在坛上烧,而是搬到营外去处理。
- v.2「不可行的甚么事上」神的诫命里有许多是告诉人「不可行」的!你面对这不可、那不可的诫命,心里如何?感谢主,藉「不可」的命令晓谕我们、提醒我们,保守我们在祂的赐福里。
- v.2.3「误犯了一件…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」察觉自己过失后,你是如何反应?有过失,你会硬心隐藏、恶心狡辩吗?当人因无知而违背了神的命令,知道了,就应赶紧回头向神,寻得洁净与赎罪!
- v.3「受膏的祭司犯罪,使百姓陷在罪里」祭司未尽职守、怠忽职责而犯罪,就影响到百姓与神的关系!若你在神所托付有关服事众人的职责上有过失犯错,对人也会有不好的影响!你谨慎自己在神所托付的服事上吗?你愿意在服事上追求圣洁并讨神喜悦吗?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