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十章34-39 作门徒的代价
34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;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,乃是叫地上动刀兵。
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,女儿与母亲生疏,媳妇与婆婆生疏。
36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。
37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;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;
3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
39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;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
- 主耶稣来,有什么挑战?我明白真理,愿为坚持真理付代价吗?
A:主耶稣来,不是带来和平,而是刀剑般的争执。主耶稣带来真理,因为对真理的接受或拒绝,有人与父亲作对,女儿与母亲作对,媳妇与婆婆作对;人的敌人就是自己家里的人。 - v37门徒要付什么代价?我愿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从主耶稣吗?
A:爱父母过于爱主耶稣的,不配作门徒;爱儿女过于爱主耶稣的,不配作门徒。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耶稣的,不配作门徒。门徒应该孝敬父母、爱护儿女,但亲情与信仰冲突时,就要顺服主耶稣,忍受痛苦、羞辱。
注:十字架是痛苦、羞辱,不是自己的罪恶或错误,而是为着真理、信仰而有的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