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十七章22-27 受难与缴税
22他们还住在加利利的时候,耶稣对门徒说: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。
23他们要杀害他,第三日他要复活。门徒就大大的忧愁。
24到了迦百农,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,说: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(丁税约有半块钱)么?
25彼得说:纳。他进了屋子,耶稣先向他说:西门﹐你的意思如何?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、丁税?是向自己的儿子呢?是向外人呢?
26彼得说:是向外人。耶稣说:既然如此,儿子就可以免税了。
27但恐怕触犯(触犯:原文是绊倒)他们,你且往海边去钓鱼,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,开了他的口,必得一块钱,可以拿去给他们,作你我的税银。
- 耶稣向门徒说什么?门徒怎样回应?我看见苦难,或苦难后的得胜?
A:耶稣说:人子要被交在人手里;他们要杀害他,第三日他要复活。门徒只听见耶稣要被杀害,不注意耶稣要复活;因为他们只看见苦难,没有看见苦难后的复活得胜,就大大忧愁。 - 耶稣为什么不须缴税?为什么又缴?我智慧处理,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吗?
A:世上的君王只向外人征税,从来不向自己的儿子征税。丁税就是圣殿税,按出卅13,卅八26男子每年缴半舍客勒银子,作维持圣殿的经费。耶稣既是天父的儿子,就不需要缴圣殿税。但为了不与人冲突,耶稣仍缴税。 - 耶稣怎样缴税?我靠主,解决问题吗?
A:彼得照他的吩咐去海边钓鱼,先钓上来的鱼,打开鱼口,得到一块钱,作为耶稣和他的丁税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