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二章12-16 外邦人的审判
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灭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审判。
13(原来在神面前,不是听律法的为义,乃是行律法的称义。
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,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。)
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
- v12律法与审判关系如何?我祷告,能常常遵行神的话吗?
A:凡没有律法的外邦人,他们犯了罪,不按律法灭亡。凡在律法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审判。律法,指旧约神所赐的律法、规条。 - v13怎样才算义行?我求主赐力量,行出所知道的真理吗?
A:听律法的,不一定行义,不算义行;行律法的,行出了义,才算义行。 - v14-16外邦人怎样受审判?我按真理而行,有无亏的良心吗?
A:外邦人没有神的律法,但可以按着神给的良心行律法上的事。良心就是自己的律法,这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人心里。良心能分辨是非,在审判时一同作见证。他们的心思按良心的是非,互相比较,或控告自己,或为自己辩护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