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三章5、6
5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6正如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背景: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在彼底息的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等加拉太地区传福音受了许多逼迫,甚至几乎被石头打死,但保罗坚持福音真理,不向犹太律法主义让步,继续传福音;不但保罗被逼迫,加拉太的信徒也受了许多逼迫痛苦。(徒十三50,十四5-7、19-23)
- v5对信徒接受律法主义提出什么质疑、反思?我的信仰前后一致吗?
A: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?加拉太信徒曾经为了拒绝犹太人律法主义,受了犹太人许多的苦。现在若接受律法主义,岂不是否认过去对真理的坚持,认为过去的受苦是白白受的吗?
注:律法主义:信耶稣基督不够,要受割礼、遵行律法才能得救。 - v6父神为什么赐圣灵?为什么在他们中间行异能?我感谢神赐下圣灵吗?
A:父神因为他们听信福音,赐给他们圣灵,又在他们中间行异能;不是因为他们行律法。(徒十三48、52,十四3,8-10)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