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一章18-20 神的永能和神性
18原来,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。
19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。
20自从造天地以来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
- v18神怎样显出祂的忿怒?我敬畏神,行义;或压抑真理,行不义?
A:神是宇宙万有的主宰,人知自己渺小,应敬畏神。神是公义的,人应当行义。神的忿怒显明在一切不敬畏神、压抑真理、行不义的人身上。
注1:「不虔」指对神不敬虔,不敬畏。
注2:「阻挡真理」译为「压抑真理」更合适。人压抑里面的良知,行不义。 - v19神的事情怎样显明?我求神赐悟性,能明白神的事、神的话吗?
A:神的事情,有部分是人能知道的,神已经显明在人的心里。 - v20人能知道什么?我谦卑敬畏神,在爱心、善良、诚信上进步吗?
A:从浩瀚的宇宙、一望无际的大海…人能知道神的能力;从人渴望永恒知道神是永恒的。人里面有慈爱、公义、善良、诚实的观念,这些都是神的性情,是神放在人里面的。虽看不见,但借着人和大自然显明出来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