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书三章4-7 监督的资格B
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(或作:端端庄庄地使儿女顺服)。
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?
6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。
7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,恐怕被人毁谤,落在魔鬼的网罗里。
- v4-5监督的家庭当如何?我求主赐智慧,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吗?
A:监督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自己端端庄庄,使儿女顺服。 - v6为何初信者不可作监督?我求主赐谦卑,或好大喜功?
A:初信者不可作监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落在魔鬼要受的刑罚里。魔鬼骄傲,要与父神同等,从天上坠落,赛14:12-15。 - v7监督还有什么条件?我生活圣洁,帮助有需要的人,有好名声吗?
A:监督必须在不信者中间有好名声,恐怕因为被人毁谤、辱骂,与人相争,落在魔鬼所设的陷阱里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