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五章38-41
38你们听见有话说: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
39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
40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
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
- 当时有什么样的教训?v39a耶稣怎样教训?我与恶人作对,或忍耐饶恕?
A:当时的教训: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这原是旧约法庭民事诉讼的标准,为了避免过度刑罚,或富人用钱规避刑罚,参出廿一22-25。但人堕落,却用在人与人中间。耶稣要门徒,不要与恶人作对,免得以恶报恶。 - v39b怎样面对人对你的侮辱?我靠主,忍受人的侮辱吗?参徒五41。
A:打脸的情形,当时很少发生,却是对人的侮辱。一般人惯用右手,要打人的右脸,就用右手的手背;按当时拉比的律法,用手背打人,比用手心打人的侮辱大两倍。「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」的意思是受到最大的侮辱,也不要报复、怨恨,任凭对方侮辱;让神伸冤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