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四章13-16 后嗣与律法
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- v13神怎样应许?我看重神的应许,清楚明白真理吗?
A: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承受世界,不是因为他们行律法,而是借着信 而得的义。 - v14-15成为神的后嗣,为何不是藉行律法?我靠神的应许,生活得力吗?
A:若有律法的人,靠着行律法才能成为神的后嗣。成为后嗣,是靠行律法,信心就变为无用,神的应许也就废弃了。律法是好的,但律法也定罪,叫人受刑。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律法的定罪,过犯也不会被定罪。 - v16怎样成为神的后嗣?我追求灵命成长,能承受神的国吗?
A:人成为神的后嗣,是因着信。因此,是按照神的恩典,叫神的应许归给一切相信的后裔。不但归给有律法、相信的人;也归给没有律法、相信的人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