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九章23-27 背十架跟从主
23耶稣又对众人说: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
24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作灵魂;下同)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25人若赚得全世界,却丧了自己,赔上自己,有甚么益处呢?
26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,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,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
27我实在告诉你们,站在这里的,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,必看见神的国。
- v23应当怎样跟从主?什么是我的十字架?我愿背起十字架跟从主吗?
A:应当舍己,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耶稣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,这十字架带来痛苦、羞辱,却不是因为自己的罪恶或错误。 - v24为何必须舍己?我愿放下自己的意思,完全顺从主耶稣吗?
A:凡要按自己意思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属灵的生命;凡是顺从主耶稣、拒绝自己意思的,必救了属灵的生命。因为自己的生命已经完全失败、堕落,不可能顺从神,也不可能救自己属灵的生命。 - v25-26提出什么挑战?我追求今世的成就、荣誉、享乐,或永恒的价值?
A:人即使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属灵的生命,值得吗?任何人把主耶稣和十字架的道理当作可耻的;主耶稣在荣耀里降临之时,也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