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廿三章26-31 走向刑场
26带耶稣去的时候,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,从乡下来;他们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,叫他背着跟随耶稣。
27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,内中有好些妇女;妇女们为他号咷痛哭。
28耶稣转身对他们说:耶路撒冷的女子,不要为我哭,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。
29因为日子要到,人必说:不生育的,和未曾怀胎的,未曾乳养婴孩的,有福了!
30那时,人要向大山说:倒在我们身上!向小山说:遮盖我们!
31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,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?
- v26西门怎样被勉强?被勉强,我祷告,顺从神,得益处吗?罗8:28。
A:西门从乡下来,罗马兵丁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,叫他背着跟随主耶稣。西门因目睹耶稣钉十字架,后来相信主耶稣,可15:21,罗16:13。 - v27-28跟随的妇女如何?耶稣说什么?我遵行神的旨意,忍受苦难吗?
A:跟随的妇女为耶稣号咷痛哭。耶稣却转身,要她们不为耶稣哭,要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。耶稣钉十字架,必定完成救恩,不需要悲哀、痛哭。 - v28-31妇女们应当如何?末世有苦难,我预备自己,等候主耶稣再来吗?
A:她们要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,因灾难必来临。那时,不生育、未曾怀孕和未曾乳养婴孩的妇女较易逃难。因苦难太大,人宁可被山压死,也不愿活。
注:A.D.70罗马提多将军围攻耶路撒冷,屠杀110万人,近10万被掳至各国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