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八章9-14 自高或自卑
9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,藐视别人的,设一个比喻,
10说: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:一个是法利赛人,一个是税吏。
11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的祷告说:神阿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
12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
13那税吏远远的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:神阿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
14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;因为,凡自高的,必降为卑;自卑的,必升为高。
- v9耶稣针对什么人讲比喻?我自以为义,或谦卑,效法基督,追求神的义?
A: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、藐视别人的人。神的义完美,人所有的义行在神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,赛64:6;藐视他人是罪,应尊重人,怜悯扶持软弱的人。 - v10-14法利赛人错在哪里?税吏呢?我祷告给人听,或真诚按神心意祷告?
A:法利赛人表面感谢神,其实是自义、藐视税吏,他的祷告是自言自语,神根本不听。税吏捶胸责备自己,真诚悔改求神赦免;神接受他的祷告。 - v14为什么税吏比法利赛人更有义?我自高自大,或谦卑、倚靠主?
A:法利赛人自高,自义,藐视税吏,在罪中而不自知,必降为卑。税吏自卑,真诚认罪,得到赦免,朝圣洁的生活迈进,必升为高。
注:「自卑」指自己谦卑,不是轻看、贬低自己,自认一无是处,在沮丧失败中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