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赛亚书 六十二章3-5
3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,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冕旒。
4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;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。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;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。因为耶和华喜悦你,你的地也必归他。
5少年人怎样娶处女,你的众民(民:原文是子)也要照样娶你;新郎怎样喜悦新妇,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。
- v3因耶路撒冷行义,将来如何?我立志荣耀神,每天按神心意而行吗?
A:耶路撒冷行公义,使列国看见她的公义,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荣耀的冠冕,在神的掌上必作为冕旒。
注:「冕旒」原文是「王室的头巾」、「皇家的头饰」,即华冠上的装饰品。 - v 4、5耶路撒冷的称呼必怎样改变?为何如此?我行义,讨神喜悦吗?
A:耶路撒冷曾因行恶,被耶和华撇弃,成为荒凉;现在行义,必不再称为撇弃的,她的地也不称为荒凉的。耶路撒冷却要被称为耶和华所喜悦的,她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地。新郎怎样喜悦新妇,耶和华照样喜悦行义的耶路撒冷。少年人怎样娶处女;耶路撒冷的众民也要照样喜爱耶路撒冷,好像娶喜爱的妻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