玛拉基书二章10-12 不可诡诈
10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?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么?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,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?
11犹大人行事诡诈,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;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(或译:圣地),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。
12凡行这事的,无论何人(何人:原文是叫醒的,答应的),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,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。
- v10为何不可诡诈对待弟兄?我以爱心、善良、圣洁和诚实对待人吗?
A:我们同有一位天上的父亲,父神是慈爱的,应该以爱对待弟兄;我们同被一位真神所创造,应该活出神的善良、圣洁、诚实,没有任何诡诈;既然耶和华与列祖立约,要爱人如己,不可以诡诈待弟兄。 - v11犹大人行了什么可憎的事?我追求圣洁,憎恶污秽罪恶,或同流合污?
A:神是圣洁的,犹大人也应该圣洁;他们却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,娶了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,受诱惑,随从外邦女人去拜偶像。偶像的后面是邪灵,叫人犯罪堕落,行事污秽,抵挡耶和华。 - v12亵渎耶和华,结果如何?我敬畏神,远离罪恶,常常歌颂、赞美神吗?
A:无论什么人明知故犯,行事污秽,亵渎耶和华,就是献再多的祭物给耶和华,耶和华也不接受;不但不接受,而且必定剪除他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