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书三章1-3 监督的资格A
1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,就是羡慕善工。这话是可信的。
2作监督的,必须无可指责,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,有节制,自守,端正,乐意接待远人,善于教导;
3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温和,不争竞,不贪财;
- v1哪一句话是可信的?我羡慕善工,乐意被神所用吗?
A:「人若想得监督的职分,就是羡慕善工。」当时教会受逼迫,教会领袖要受更多、更大的逼迫;必须勇敢坚强,安慰、支持被逼迫的信徒;如果,不是羡慕善工,甘心被逼迫,承担教会更重的责任,不会想得监督的职分。 - v2作监督有什么资格?我生活圣洁,乐意帮助人吗?
A:无可指责,没有明显的错误;婚姻圣洁,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;有节制,自律;端正,乐意接待客旅;善于教导,不但明白真理,并清楚讲解真理。 - v3作监督不可有哪些行为?我求主赐力量,不好胜,一定要争赢吗?
A: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温和,不争竞,不贪财。
内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东路礼拜堂》各长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