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10至11章
2. 读经文:《罗马书 第10章》
3. 参考:
• 「神的义」与「称义」:神的义是指从神的圣洁所出的公义标准,是神的特性之一。神、人关系是否能建立,在乎人能否达到神的义。人既有罪,根本不能达到此标准,惟有靠基督的死,付上罪的代价,信靠祂的人才可得以「称义」。称义者不是靠自己的义,但因基督的死与复活,可以因「信」得以与神建立关系,与神和好!
• 律法、生命与行为:律法是生活的规范,遵守律法可得生活保障,却不是得生命的途径。得生命先要找着生命的主: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」。首先人要承认耶和华是「你们的神」,建立归属关系,得了生命,然后遵守律法,便可享受生活/得生命(参:哈2:4「惟义人因信得生」) 。
• 保罗在4-8节,引用了两段律法书中的经文:5节,引自利18:5;8节,引自申30:14。前者耶稣也曾回应少年人问:「作什么可以得永生」时引用(太19:16-17),但却补充「来跟从我」。留意利18:5 与申30:14两段经文的前文后理,皆先指出遵守神诫命/律法的先决原因: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」(利18:1)。在申命记30章中出现了「耶和华你的神」共14次,再最后提醒「因为他(耶和华你的神)是你的生命,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他」(申30:20)。因此,摩西律法不是提出遵守律法是得生命的途径,乃是承认耶和华为「你的神」之后的行为规范,以至成为生活保障。因此,保罗确认「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」(4节),因律法是叫人知罪,知道不可靠自己行为,而只有基督才可以让人与神重建关系,得着生命。
4. 想一想:(*主要思考建议)
• 保罗曾见证自己也「热心事奉神」,以至逼迫教会(徒22:1-5) ,现在好像重提自己的往事(2-3节)。正如不少以色列民一样,以为按自己的义去行,便是履行了神的义,甚至把自己的义作为标准,并没有真正明白神的义!我们会否也是如此?以自己标准为准则,而没有谦卑地顺服神的话语?
*保罗说我们要怎样便可以得救(9-10节)?
5. 读经文:《罗马书 第11章》
6. 参考:
神的拣选:新旧约圣经多次提到神拣选人,不是人拣选神,这代表了神的主权,但并没有排除人回应的抉择。
7. 想一想:(*主要思考建议)
• 保罗以自己也是以色列民为例,神并没有完全放弃以色列民众(1节)。但他说神让外邦人得救,对以色列人可有什么影响(11节)?
*今天我们已经得救,应如何为不肯接受福音的以色列人祷告?
8. 当祷告:
亲爱的天父,谢谢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
求祢帮助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奉主耶稣名求,阿们!
9. 速行动:
因基督的缘故,我们可以称义,我愿意: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10. 金句(或本章要点):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文章版权属 ©刘玉茵Tina Y Lau 所有,承蒙允准刊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