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8日
唐保羅博士
耶穌是貪食好酒之人?
經文
啟示錄3:20
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而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起吃飯。(和合本修訂版)

耶穌向人發出邀請,若接受祂而開門的,耶穌就會進到那人家裡。有意思的是,此時,耶穌想要做的並不是教導,反而是一起吃飯。(《和合本》的翻譯是「一起坐席」,並沒有表達出原文「吃」的意思,所以和修本就直接使用「一起吃飯」。)
耶穌精於牧養之道,藉著與人一起吃喝,表達神的恩典與接納,使人在主裡都成為一家人。因此,耶穌除了醫病、趕鬼、教導之後,就是與人吃喝了。也因而,耶穌被人指責為「貪食好酒的人,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。」(路7:34)
耶穌揀選門徒,要求他們「常和自己同在」(可3:14)。我們在做門徒訓練時也同樣需要常常見面與相交,因為「生命影響生命」,做門訓離不開言傳身教,所以在生活上的相聚和交際也很重要。你有沒有常常與弟兄姊妹以吃飯等方式交往呢?你願意打開家門,邀請他人一起吃喝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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