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0日
唐保羅博士
彼得三次不認主是失見證嗎?
經文
馬可福音14:71-72
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: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。立時雞叫了第二遍。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:雞叫兩遍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思想起來,就哭了。
彼得在關鍵時刻三次否認耶穌,甚至到第三次時是信誓旦旦地「發咒起誓」否認耶穌。這常被看作是一個失敗見證,因而激勵自己在任何時候都要「不負主望」。
我們往往忽略彼得之前的勇敢與忠心。在其他門徒鳥獸散之時,唯有彼得遠遠地跟從被捕的耶穌,否則也就沒有三次不認主的「過失」。當面對榮耀的上帝之子耶穌竟然被捕、受屈辱,「被罵不還口,受害不說威嚇的話」(彼前2:23)之時,他的信仰的確在那一刻被撼動了。他一時無法將這一切與之前對耶穌的認識整合起來,以致他一時「跌倒」了,否認了耶穌。他也的確還不認識這受屈辱的耶穌。
無可否認,這是一次跌倒,但人非聖賢,誰能無過。因此,彼得的這次跌倒,並不算是什麼大不了的失敗見證,這其實是人固有的「軟弱」與有限必然會發生之事。對於一個必然會發生的事情,何須大驚小怪呢?真正失敗的見證並非「跌倒」或犯罪,而是如法律賽人般的虛偽與「死不認罪」或知錯不改。
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(約壹1:8)你對自己的犯罪與跌倒感到失望嗎?你在神的恩典中敢於面對自己的醜陋,並如彼得一樣在神的恩典中改過自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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