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2日
唐保羅博士
再思彼得的不認主
經文
馬太福音10:33
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

我們說過,彼得的不認主,並非很嚴重的有失見證,畢竟這是每個血肉之軀都會有的過犯;拒絕認罪才是有失見證。但聖經卻也明明地說到,「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(也參路12:9)《提摩太後書》也說到,「我們若能忍耐,也必和他一同作王;我們若不認他,他也必不認我們。」(提後2:12)
從這個意義上講,彼得不認耶穌,豈不是個生死存亡的大問題,而非失見證這麼簡單?感恩的是,耶穌也說過,「所以我告訴你們: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,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。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,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。」(太12:31-32)因此,彼得否認耶穌,的確是「大罪」,但卻仍可以得赦免,只要我們認罪悔改(參約壹1:9)。所以,關鍵的還是能否知罪、認罪、悔改就好。
「褻瀆聖靈」的時態是一般現在時,意味著持續地悖逆神,畢德生翻譯為「持續、故意的詆毀聖靈」(deliberately persist in your slanders against God’s Spirit),這樣的抗拒而不知悔改,當然是無可救藥啦。
你仍舊活在自己的罪疚之中,而不可自拔嗎?你知道神的恩典夠用,使你可以如保羅一樣得到「新生」,可以忘記過去,努力面前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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